授权代理合同(精选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授权代理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授权代理合同1委托人(本案被告人):xxx
性别:x
生日:xxxx年x月xx日生
家庭住址:家住xx省xx县xxx街xxx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受委托人:xxx
性别:x
生日:xxxx年xx月xx日生
工作单位:xxxxxxxxxxxxx
职务:xxx
住址:xxx
电话:xxxxxxxxxxx、
现委托受委托人在xxx与被告人xxx在xxxxxx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xx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包括本案应诉、庭审、增加和放弃本案诉讼请求)
委托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授权代理合同2制造商: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权限
1、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省范围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
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二、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三、产品价格
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代理折扣及结算
1、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215;A
b)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215;A(合同额-最低价)215;B
c)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215;A(合同额-最低价)215;C
2、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
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
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
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
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3、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4、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5、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五、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____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____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D)服务。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七、销售业绩
1、考虑到代____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确定每年 ……此处隐藏15780个字……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xx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㈠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㈢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㈣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㈠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 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㈡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㈠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㈡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㈢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㈣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㈠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㈣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㈤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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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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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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